据申请材料的制作及交流情况给保荐代表人打分,对部分执业情况不理想的保荐人进行谈话提醒(不是监管措施);要求审核人员、发审委员做好审
核工作底稿。
3、通过现场检查督促保荐机构内控制度的实施:如抽查保荐项目的工作底稿。09年发行部检查了14家券商,10年与创业板部一起检查了15家券商,两年共检查43个项目的工作底稿。4、通过多种途径传递审核政策:保荐人培训、保荐业务通讯杂志、公告被否企业的原因等。已向保荐代表人发布三期保代通讯,通过保代通讯这个平台,将审核中的政策动向及时发布,如对未通过审核公司的被否原因进行归纳供大家学习。5、增加保荐人注册的透明度,接受监督:比如注册信息的严格审查,以及注册的公示制度;并且近来保荐代表人注册的周期有延长的趋势。
f6、加大对违规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监管力度:2010年处罚了4家保荐机构,13名保荐代表人,并且撤销了6个保荐代表人资格。四、保荐过程主要问题1、保荐机构的内控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①从立项到内核的时间间隔非常短(个别机构,从立项到上报只有几个星期;甚至存在便立项边内核的程序,理应受到严控)。②个别公司的内控部门设在投行部下,不能保持独立性;③过多注重书面材料审核,现场核查不够。④内控审核不能以项目能否过会为目标,应以控制保荐机构的风险为目标。⑤对媒体舆论重视不够,被动应付居多,面对公司负面新闻,保荐机构一味推诿。2、尽职调查工作不到位:①有些应发现未发现的重大问题(如:诉讼、仲裁、担保的尽职调查不到位(南风生化案例、洛阳北方玻璃案例);实际控制人已取得境外居留权但是未披露)。②没有按要求进行走访相关供应商、客户和相关的政府部门,保荐人应参与。严③重依赖律师和会计师的工作。④申报材料后没能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持续尽职调查工作(如:专利状态的核查(苏州恒久);②独立董事受到行政处罚)。3、申报文件的信息披露质量尚待提高:①在关键问题上避而不谈,一笔带过,让审核人员没办法进行专业判断。②信息披露趋向于格式化,抄袭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仍留有原招股书的
f痕迹。(个人认为企业各个不同,在做材料时还是要有一些专业的取舍的)。③信息披露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保荐工作极不认真。④风险和问题没有充分揭示。⑤行业排名和行业信息统计缺乏客观性和权威性,广告性明显;同一个保荐机构同一阶段申报的同行业的两个项目行业数据不一致。建议有权威统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