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依据。(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2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信(意向通知书)、索赔报告和附件,其中索赔报告中包括总论、根据部分、计算部分、证据部分。九、施工索赔中如何进行费用和工期的计算?答:1费用索赔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f(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
损失费等累计,但不能简单地用计日工费计算。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材料费。应注意材料费调价计算对索赔的影响。
(4)保函手续费。应注意此费用随工期延长而增加的要求。(5)贷款利息。(6)保险费。(7)利润。一般是在业主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业主原因合同终止等情况下进行利润索赔。
(8)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公司管理费两部分。
2工期索赔的有关规定:
1)明确造成承包商工期延误的原因,由此确定应否成立工期索赔。在施工
过程中,由于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从而索赔成立的事项很多,如:①业主未能按时提交施工现场;②特殊恶劣的天气;③工程师或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继续施工所需的图纸或指令;④工程变更等引起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⑤工程现场中其他承包商的干扰;⑥工程师或业主要求暂停施工等。
2)利用网络进度计划进行分析、计算,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被延误的工序在关键路线上,也即被延误的是关键工序。由于关键路
线决定了总工期,因此关键工序上的延误也就是总工期的延误。
(2)被延误的工序是非关键工序,且该工序被延误的时间没有超过其总时
差。根据网络进度计划,此时该工序的延误并不影响总工期,因此索赔不成立,即没有工期补偿。
(3)被延误的工序仍然是非关键工序,但其被延误的时间已超过了它的总时差。这种情况比较复杂,还应考虑该工序的紧后工序时间参数等因素。当非关键工序变成了关键工序,关键路线发生变化影响了总工期时,如果只要求计算这
一个工序对总工期的影响,则可以用该工序被延误的时间减去它的总时差,其差
额即为总工期的延误;但如果同时还有其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