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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停止履行施工合同:(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节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四合同文件的组成内容及解释程序?答: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及一般(合同约定在先者为准)解释顺序如下:(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f(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5)施工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9)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五、工程变更的范围及工程变更的原则是什么?答:1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以下内容:1)对合同中任何工程量的改变,即出现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的约定工程量变化较大时可以调整单价百分比。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征变更。3)实际施工要求改变,增加或减少工程量。4)原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的增加或删减。5)进行永久性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服务)内容的改变。6)原定工作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2如果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价款问题时,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可分为三种情况:(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此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价格,一般可以由承包人提出一个适当的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进行。六、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有哪些?工程索赔的原则是什么?答:1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与合同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损失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引起的;(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出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
赔报告。2常见的工程索赔产生的原因主要有:(1)当事人违约。当事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发包人违约常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及时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承包人违约的情况则主要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期限完成施工,或者由于不当行为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害。(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又可以分为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自然事件主要是不利的自然条件和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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