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
甲方: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苏南京市雨花路396号
乙方:太平洋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太平洋保险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路13号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独墅湖隧道运营期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一)被保险人甲方为本项目的被保险人。(二)保险人乙方为本项目的保险人。(三)经纪公司
f甲方聘请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为保险经纪人,为甲方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二、合同组成1.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本保险合同;(2)保险单及批单(3)中标通知书;(4)保险谈判达成的书面协议;(5)投标文件澄清及投标文件(6)招标文件答疑及招标文件(7)形成合同的其他有关文件。2.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明细表及保险条款详见本章附件。
四、保险费率和保险费(一)保险费率待保险公司报价。(二)保险费
f待保险公司报价。(三)保费支付详见保单明细。
五、保险期限一年,自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
六、保险服务条款(一)服务机构与服务网络的建立乙方应专门成立“苏州工业园区独墅湖隧道正常运行一切险”项目服务小组,在本协议或保单生效后(以先发生者为准)立即投入正式运营,负责受理所有涉及本协议保险的索赔案件。项目服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其他成员:项目小组组长、副组长人员变动须与甲方协商确定,其他成员人员变动须通知甲方。(二)保险培训服务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培训服务,以提高甲方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防损技能,培训费用由乙方承担,具体举办时间和地点由甲方、乙方和经纪公司协商确定。
f(三)参加经纪公司组织的例会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参加经纪公司组织召开的保险联席会议,向甲方和经纪公司通报承保、理赔与服务情况,就有关问题进行沟通与协商,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理赔服务条款1、受理报案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若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案的,乙方应认可甲方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