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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发文字号】钦政办201577号【发布部门】钦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710【实施日期】201507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钦政办〔2015〕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市直各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10日
2015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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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为贯彻执行《2015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桂政办发〔2015〕28号),以完善监管体系、强化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力量为抓手,以强化源头治理、实行全过程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重点,健全法规制度,深化治理整顿,严格依法行政,扎实完成创建广西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现就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如下:一、严格监管执法,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一)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用抗菌药、“瘦肉精”等专项整治,加大食用农产品监测和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添加有毒有害物质违法行为,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依法实施农业投入品经营品种备案制度(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等负责排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大力推进“菜篮子”标准化示范基地(场)建设(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分别负责,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和市场准入制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市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配合)。针对食用农产品在生产、收购、销售和消费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联合开展专项治理整顿(市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等负责)。加强对畜禽养殖、屠宰等环节防疫条件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动态监管,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公安局等负责)。继续加强稻米等重点食用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状况普查和监测,把好生产环境安全关(市农业局、环保局、粮食局等负责)。建立污染粮食管理长效机制,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工作,防止超标粮食流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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