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力大学
共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二零零
年
月
f华北电力大学甲方乙方
共建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
第一条总则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产学合作教育的科学实践,支持学校教育改革,不断探索和完善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新的教育模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和电力事业发展需要的合格人才,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在教学基地,共同实施人才培养过程。建立华北电力大学大学生实践
第二条
实践教学基地的组织
1.建立长期稳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改革生产实习的组织形式和实习内容,是华北电力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重大举措。实践教学基地作为大学生校外教育的教学实践场所,是使学生获得工程基本训练、德智体得到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基地。2.实践教学基地是甲乙双方产学合作的重要形式,甲乙双方的对口管理部门是甲方的教务处和乙方的方的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乙方的作,在乙方制挂“华北电力大学实践教学基地”牌。
3.甲方将定期举行由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研究制定
。主管领导是甲。为方便工
教育教学计划,解决产学合作中的问题。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每年定期按计划派遣高年级学生到基地进行生产实习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甲方考虑到乙方的正常生产情况和接受实习生的能力,采取小批量或不同专业混合组队的方式组织实习。2.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会同乙方共同研究制定教学和生产实习计划,商定实习的具体安排。3.实习期间,会同乙方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实习指导及生活管理等工作。4.甲方师生在实践教学基地期间要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乙方的领导。5.提供必要的实习费用。
f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
1.参与实习计划和教学大纲的制定,根据计划接纳甲方学生参加生产实习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并建立必要的实践教学基地工作制度。2.选派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负责实习计划的实施和实习指导,注意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劳动纪律、职业道德、安全保密和文明生产等方面的教育。3.本着优先优惠的原则,为实习师生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和工作条件,乙方协助甲方做好学生实习期间的管理和实践成绩考核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