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教育收费工作,依据《湖北省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结合我市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积极推进源头治理,继续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为教育改革发展和《丹江口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二、工作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教育收费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不断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解决教育收费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力争使2011年违规收费举报、案件和金额进一步下降,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教育公平公正,不断提高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一以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1严格落实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和保障责任,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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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配合2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逐步提高
经费保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市财政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审计局配合
3各级学校主管部门和有关中职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学生资助信息真实可靠,严格落实中职学校收费、资助和免收学费等政策规定,未经批准,中职学校不得收取除学费、住宿费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市教育局牵头,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移民局、市物价局、市纠风办配合
4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市财政局牵头,市审计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局、市移民局市纠风办、市物价局配合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1各地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09〕7号、《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基一〔201O〕1号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6号的要求,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