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的市政桥梁;9、工程投资规模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10、具有代表性的标志性工程。
第三章工程复查程序及条件第六条预报工程在主体完工后进入装饰工程以前报送复查申请材料,经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后,报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第七条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材料包括:一、复查申请材料总目录二、《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预报表》复印件及《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复查申请表》(附件2)。
f三、工程立项计划书,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评价手册、承包合同、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管理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工程概况和介绍工程安全管理情况的文字材料。五、如在安全方面获得本地区有关专业部门颁发的地区奖,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一份。六、能反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照片或录像带。七、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四川省建筑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在各阶段检查时的评价情况及推荐意见。第八条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在接到申请复查材料后,组织有关安全技术管理人员、专家组成复查小组,对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第九条工程现场复查包括以下几方面:一、听取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的情况介绍。二、查阅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资料,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三、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四、查看现场,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现场评分。
第四章工程审批与发证
f第十条工程经复查后,由复查小组写出书面复查报告,提交四川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审查,通过后上报省建设厅审批。
第十一条所有经复查的工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继续组织施工直至竣工。在此期间,如该工程项目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伤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将取消评比资格,并立即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后,且综合评价为优良,符合条件的工程由总承包单位填报《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发证申请表》(附件3),经省厅审批通过后,收回“争创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项目”铜牌,颁发《四川省省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证书》。
第五章奖励第十三条每隔半年,省建设厅将行文公布获奖单位名单,并通报表彰,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