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后两周内向所在研究所或院系提出申请(见附表2)研究所或院系审批同意后报国科大学生管理部门确认,主管学籍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同意后予以减免。
第九条应征入伍的学生,服役期间免交学费,恢复学籍之后按复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第十条住宿费原则上不予缓交及减免。第十一条逾期不交学费和住宿费的学生,无正当理由的,新生取消入学资格,在学学生不予注册,停发各类奖助学金,按学生管理规定处理。第十二条超过国科大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继续在校学习的学生不缴纳学费(仍需缴纳住宿费),不享受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第十三条按规定参加基础课强化学习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学生,学费、住宿费按培训学校规定缴纳。基础课强化学习结业合格的学生,到国科大报到,按照国科大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第十四条港、澳、台侨学生来我校接受学历教育,与
f内地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政策。留学生收费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录取类型为定向、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学生,学费收取按照招生简章说明或录取协议执行,没有说明的按非定向学生学费执行。
第十六条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减免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和社会进行公示。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国科大计划财务处和学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1国科大学费缓交申请表2国科大学费减免申请表
f附表1
国科大学费缓交申请表
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家庭地址缓交期限还款时间缓交原因
性别
民族
所属研究所院系
手机号
1个月
2个月
3个月
邮政编码4个月
研究所或者院系意见
国科大学生管理部意见
主管校长意见
申请声明
本人提供以上信息属实,本人承诺在还款期限内还款。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f附表2
国科大学费减免申请表
学姓名
生身份证
本人
号码
基研究所或本情院系
况孤残□是□否
性别
学号
出生年月
家庭人数
单亲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家庭成员情况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姓名年龄
与学生关系
联系电话工作(学习)单位
民族
入学前户口申请减免金额(元)
□城镇□农村
烈士子女□是□否
职业
年收入健康状(元)况
影响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经济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状况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有关家庭成员失业情况:信息其他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经办人签名:
签学生本章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