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模式。采取整体招商、基础设施建设合作投资的方式集中开发建设。政府按每亩万元向合作投资建设方一次性收取核心区土地净收益。核心区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费用全部由合作投资建设方先行垫资负责,然后政府以土地成本价预留公共设施用地。其余土地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土地出让金全部返还企业,用于支付企业垫资、利息、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坚持特色优先、品牌优先的原则,对城市急需的、带动性强的项目实行优惠政策,优先引进。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可以采取较为灵活的用地方式。
(三)强化部门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主动靠前,全力配合,对项目建设所涉及的行政审批手续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特事特办,限时办结。规划建设部门要做好规划选址及项目建设相关手续办理和工程监管工作;国土部门要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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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做好土地报批、用地界址认定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报批工作;环保部门要做好项目环评工作;招投标中心要做好项目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政府投资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和拨付工作;征收办要做好项目用地的征收拆迁等工作。
(四)加大督查力度。委办、政府办要抽调人员成立新区重点项目建设督查组,不定期对工作进展、形象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实地督查,督察组要定期编印督查简报,通报督查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帮助推进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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