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房屋租赁
合同书
(住宅)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
f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1、个人大陆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人士:护照(有居留许可或入境签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2、单位营业执照(社会信用代码)、部队证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境外企业合法开业证明须附中文译本,未经中国相关职能部门认证的,需经使领馆公证或认证。三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四授权委托1产权为个人:须出具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若无法取得委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的,须出具经委托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2产权为单位:经办人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还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须在授权委托书上载明委托事项和签署地。当事人在境外签署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和认证。五房屋租赁合同。
f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房屋信息编码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房屋租赁安全责任的决定》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位于深圳市
区
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住宅使用。
出租房屋为
(套、间),出租面积共计
平方米。
产权人或合法使用人为
,房地产权利证书或
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及号码:
。
第二条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
f月日止。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甲方延迟
交付出租房屋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