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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4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及调整审查咨询服务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办理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及调整审查咨询服务
二、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材料形式份数(核对原件)
备注
1立案申请表
1
原件网上填写后打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2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1
文号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规划条件和历次规划审批文件3要求提供的专业管理部门的1审查意见
绘制在1500现状地形图上的4总平面规划图(不必是蓝图)2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时,还需增加管线综合规划图,包括工程管线综合规划5图、电力电信工程规划图、给2水燃气工程规划图、雨水污水工程规划图(不必是蓝图)
规划条件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
复印件原件
原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6电子报批文件
1
原件原件并上传
总用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7上项目,如已取得供水、燃气、1
电力、电信、排水专业管理部
复印件
总用地面积大于或等于2万平方米的项目需提供
1
f序号
资料名称
材料形式份数(核对原件)
门的书面意见或有关该工程
方案初审的会议纪要,水务部
门出具的城市排水设施设计
条件咨询意见书
备注:1、以上复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对
备注
2、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详见附件。
三、办理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办事地址:
市规划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越秀分局越秀区农林下路7号7楼
海珠分局海珠区宝岗大道杏坛大街28号
荔湾分局荔湾区逢源路128号区政务中心四楼
天河分局天河区瘦狗岭565号
白云分局白云区机场路561号二楼220窗口
黄埔分局黄埔区大沙北路110号二楼区政务中心7号窗口
花都分局花都区新华街云山大道71号一楼
番禺分局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行政办公中心西副楼三楼303室
南沙分局南沙区黄阁镇凤凰大道1号E区2楼27号窗
萝岗分局萝岗区萝岗街香雪三路3号3楼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不收费
2
f附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
附件:
修建性详细规划(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深度
(一)修建性详细规划图
区位图(可附在总平面规划图上)
1图纸为蓝图,不得使用任何彩色线条或色块;2标明图纸要素:图名、指北针、图例、图标、图签等;3独立于总平面规划图时,盖建设单位的印章、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的出图章。总平面规划与绿地系统规划图1图纸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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