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测绘局关于开展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测绘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测200983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测绘局【发布日期】20090612【实施日期】2009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测绘局关于开展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冀测200983号)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为贯彻2009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以下简称《规
)以及修订后的《河北省测
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河北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资质复审换证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测绘局《关于开展测绘
》(测办200946号)要求,省测绘局决定开展全省测绘资
质复审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复审换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测绘资质管理制度是测绘法确定的一项重要测绘法律制度,是测绘市场监管的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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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十分重要的工作,测绘资质管理贯穿于测绘统一监管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按照国家测绘资质管理的规定,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自今年开始逐步到期,需要进行重新复审换证。同时,结合近几年测绘市场和测绘技术发展实际,国家测绘局修订出台了新的《规定》和《标准》,省测绘局也及时修订出台了《河北省测绘资质管理办法》和《河》,对测绘资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北省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进行了适度调整。因此,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测绘资质管理的新政策和新标准,根据国家测绘局的统一部署,省测绘局决定开展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这次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是在全党全国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决策部署,测绘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推进测绘依法行政的新形势下开展的。各市国土资源局要充
分认识做好这次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的重要意义,将复审换证工作放在加强测绘统一监管,提高测绘保障服务能力的大局中去统筹安排,精心部署,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努力创造和谐测绘的新局面,促进我省测绘行业和地理信息产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二、复审换证程序(一)甲级测绘单位甲级测绘单位按照《规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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