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进一步补充探查,核对清楚本标段范围内所有地下管线的确切情况包括标高、埋深、走向、规格、容量、用途、性质、完好程度等,并登记造册,标明位置、类别、汇总,根据其对施工的影响程度及重要性和产权单位的具体要求,提出初步的改移和保护方案,报业主和监理批准,并与相关部门签字认可,由建设单位鉴证。对于地下管线探测用的探坑或探孔采用夜间开挖、白天回填的方法,避免对工期造成影响。在加固施工前2天通知产权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并请产权单位派人员参加监理和指导加固施工。3、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时,把保护地下管线工作列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并在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上标明影响施工和受施工影响的地下管线。4、工程实施前,向有关管线单位提出监护的书面申请,办妥《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等各种手续。5、工程实施前,把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高速道路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
f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地主管、班组长直至每一位操作工人作层层技术交底,随即填写《管线交底卡》,并建立“保护公用事业管线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6、工程实施前,落实保护本工程地下管线和高速道路的组织措施,委派管线保护专职人员负责本工程地下管线和高速道路的监护和保护工作,项目经理部、施工队和各班组设兼职管线保护负责人,组成地下管线监护体系,严格按照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经管线单位认定的保护地下管线技术措施落实到现场,。
7、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职工进行“保护公用事业管线重要性及损坏公用管线危害性”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政府和有关单位颁布的关于保护地下管线和高速道路的各项通知和规定,并要求职工在施工中严格遵守。
8、工程实施时,严格按照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地下管线保护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施工,各级管线保护负责人深入施工现场监护地下管线,督促操作人员遵守操作规程,制止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章施工。
9、如果某管线由于本工程原因需永久性切断,必须事先定出方案,由有关各方讨论决定,办妥手续后,方可实施。并于工程完工后在竣工图上明确标明,交业主存档。
10、在煤气管区域施工前,事先按动火作业审批制度提出“动用明火报告”,办妥审批手续,并落实消防设备,否则不准施工。
11、施工过程中发现管线现状与交底内容、资料不符或出现危及管线安全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通知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到现场研究,商议补救措施,在未作出统一结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