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管函〔2007〕158号
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紧急通知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4月24日召开的省安委会全体会议的部署和要
求,根据省安委会4月30日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的要求,我厅制定了《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f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明电2007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广东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这次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组织和领导,进一步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和重大危险源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这次大检查,深入查找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责任主体限期整改,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二、检查的范围、内容和依据(一)检查的范围: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城乡结合部的村镇建设工程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二)检查内容:
1、在建工程的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大型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地下暗挖、施工用电以及“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
f2、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制度、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等情况。
(三)检查主要依据:1、建设部《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2、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3、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此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和省建设厅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一)企业自查阶段,时间从5月14日至5月16日。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部署本辖区内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自查自纠,查找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确保安全生产。(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阶段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