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案
根据县食安办关于印发《隆回县20XX年校园及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及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决定在全镇围开展校园及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五个一批”专项整治,即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取缔一批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曝光一批违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引导一批“四小”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小超市)规生产经营,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示单位,进一步规校园及边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净化饮食消费环境,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整治围(一)全镇围所有中学、小学、幼儿园和托儿所等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z
f
(二)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XXX米围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三)向学校配餐(含托餐)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三、整治对象和容(一)学校食堂、学校部及校园边餐饮店、为营养改善计划提供配餐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2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在餐饮服务可围开展经营活动,是否持续保持生产经营可条件;3查进货渠道,看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是否索证索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是否使用来源不明的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定期对食品原料仓库进行清查;4查卫生条件,看经营场所外环境是否整洁,食品的冷藏、消毒、防蝇、防虫等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工用具、容器以及餐具的靖洗、消毒措施是否得到有效落实;5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培训证明等;6查添加剂使用,看是否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是否超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对食品添加剂实施“五专”管理(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拒保存),并按要求公示。(二)学校部及校园边食杂店。
z
f
1查主体资格,看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超围经营,是否持续保持经营可条件;
3查从业人员,看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4查经销食品,看是否有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是否销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5查包装标识,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虚假标示,是否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是否标明食品主要成分和含量,是否标明生产日明和有效期限;6查散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