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浮中心小学2014年下学期特异体质学生安全协议书
为进一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关爱特异体质学生,促进特异体质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特签订本协议书。1、家长应主动向学校及班主任说明子女属特异体质,并详细向班主任、课任教师说明在校期间应对该子女注意的事项。家长瞒报病情的,学校不负责任。家长应定期打电话或来校了解学生在校身体状况,教育子女注意膳食营养。2、学生身体有疾病,如癫痫病、心脏病、精神病等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家长应给予治疗或休学。由疾病导致的自身安全问题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3、家长应按医院相关要求做好对子女的身体体质检查工作,并将体检结果及时真实告知班主任老师,避免发生意外。4、学生因自身身体情况引起的病情发作,学校或教师在知情的情况下要尽快通知家长,非学校能力范围内,学校不负责任。但因学生的特异体质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学校及教师不承担责任。5、家长(或监护人)必须与学校保持有效的联系,联系方式有变更须立即通知班主任和学校。6、家长应提醒子女在有病时积极主动报告班主任老师,并到医院就治,不得乱服药物。隐瞒病情,甚至逃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家长和子女承担,学校概不负责。7、此协议一式两份,一份由学生家长保留,一份由学校留存。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盖章)学生监护人签字:校长签字:班主任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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