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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我公司加工所有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指导我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实施质量过程控制,
通过严格执行三检,“首件检验”、“巡回检验”、“终检”将检验工作与工序控制紧密结合,对
每一工序的质量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放过,剔除不合格品,使其不能投入下工序或出厂,
从而达到工序控制的目的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自制产品零部件的检验。3检测依据及判定标准:
1)过程检验的检测依据:按图纸及工艺卡执行;2)成品检验依据:a工艺卡(图)或零件图;b产品设计图样及作业指导书;c
合同规定或交货验收技术条件及标准。4定义或名词诠释:1)明确标准:熟悉和掌握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并将其作为测量和试验、比较和判定
的依据;2)测量和试验:采用一定的检测器具或设备,按规定的方法,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测量,得出一具体
的数据或结果;3)比较:把检测的结果与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比较;4)判定: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5)处理:将合格的接收(通过),不合格的重新处理(报废或返修等);6)记录反馈:把测量或试验的数据做好记录、整理、统计、计算和分析,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向
领导和部门反馈质量信息,作今后改进质量,提高质量制订措施的依据5首件检验:
在下述情况下,必须首件检验确认后,才能开始加工;a)新品上线的第一个工件;b)新品调换操作者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c)更换(调整)工艺装备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d)更换机台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e)更换材料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6检验要求:a)对首件,根据加工工艺要求,核实首件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对首批检查的工件,技术
员和操作者必须做好自检,在技术员和操作者对规定尺寸及外观质量自检合格后送检验员检查。
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首件检验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批量生产或继续加工作业(注意:除了开
发新品新工艺以外、检验一般不参与首件调试过程数据验证与记录,避免检验越权
f生产干涉,同时也避免生产一线技术员对工艺准备、工艺指导、工艺监督不作为或推卸责任)。
b)作好首检检验记录,要求按工件种类分类、班别、机台及操作者填写首检记录,以便于追溯。
c)检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检后待定;产品标识要求填写“工件料号名称、规格、首
检合格、日期、检验者等”要素,首检报告同样填写并要求与路线单一起放置直至本工序批次加
工结束、工序完工检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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