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征求意见稿)
二级综合医院是向含有多个社区或区县的地区(人口一般在数十万左右)提供以医疗为主,兼顾预防、保健和康复服务并承担一定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县或地级市医疗机构。二级综合医院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设置。
一、床位:住院床位总数200张(可以超过500张)。二、科室设置(一)一级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感染性疾病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有条件的还应设置重症医学科。(二)二级临床科室。内科:应设呼吸、消化、心血管等专业科室(专业组)。外科:应设普通外科、骨科、泌尿外科等专业科室(专业组)。妇产科:应设妇科、产科、计划生育等专业科室(专业组)。儿科:应设儿内、新生儿等专业科室(专业组)。以上每个二级临床科室(专业组)至少设置床位15张
f(计划生育科室除外)。(三)医疗技术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
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可与检验科合设)。(四)其他科室:预防保健科、信息科、医院感染管理
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医学工程室。三、人员配备(一)每床至少配备11名卫生技术人员。(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且实际从事临床工作
的在编护理人员数不少于卫技人员总数的50。(三)各一级临床科室应具有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的医师,三级医师数量配备合理。(四)各医疗技术科室至少有一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
专业技术人员。(五)至少配备一名临床药师。四、房屋(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三)门诊每诊室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五、设备(一)基本设备:给氧装置、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床边监护仪、中心
监护系统、呼吸机、气管插管、吸引器、抢救车、洗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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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骨科牵引床、内窥镜系统、妇科检查床、产床、母婴监护仪、新生儿黄疸治疗仪、新生儿抢救台、婴儿保温箱、婴儿体重计、裂隙灯、显微镜、检眼镜、眼压计、验光仪、耳鼻喉治疗台、电子测听仪、鼻咽喉镜、口腔综合治疗台、麻醉机、生物显微镜、血球计数仪、尿液分析仪、电解质分析仪、凝血分析仪、血糖测定仪、血气分析仪、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分析仪、洗板机、电子天平、离心机、超净工作台、冰箱、低温冰箱(40℃~80℃)、储血专用冰箱、20℃以下储血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