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目前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依靠群众、审判公开、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基本原则。▲一、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这一规定确定了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的基本原则。具体说来,这一原则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专属性,只能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专门机关依法行使。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得行使。当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条和第225条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f可以依法行使公安机关所享有的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的权力监狱对于监狱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可以行使侦查权对于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军队保卫部门也可以行使侦查权。2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分别行使,而不能相互代替和昆淆。作为国家的治安保卫机关,公安机关负责对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并在侦查过程中享有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的权力。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法律监督权,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法院的审判活动和执行机关的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检察机关有权对其直接受理的案件进行侦查,有权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作为国家的司法裁判机关,法院行使审判权,有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确立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该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规则,更不得侵害各方当事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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