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把关。第四款督促下属单位、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生产设备设施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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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款组织安排下属单位、部门春、秋两季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修。第六款负责组织新购主要设备的验收和安装调试工作。参与设备安装、调试、使用等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负责组织本公司设备调拨、封存和报废的上报工作第七款及时报告主要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实施计划,及时报告设备设施故障情况。第九条各水厂(供水、污水)、各营业处、排水中心及直属单位的主要职责第一款保证供、排、污等的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备完好。第二款负责对设备设施的使用、运行及维护。第三款及时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符合维修时限和调度指令。第四款供水水厂每月对一次取水井进行系统的水井观测,按月向上级部门提报水井观测数据及分析报告。第五款供水水厂每年春、秋两季对一次取水井进行生产能力普查测定工作,并形成生产能力普查分析报告。第六款负责建立本单位设备台帐和主要设备档案。做好各主要设备运行记录,逐步实现计算机辅助管理。每年对本单位固定资产设备进行一次核查统计并于每年的12月10日逐级上报至集团生产运营处。第七款在设备设施运行维修中,涉及到的管材、阀门、机泵配件、变电设备、水质消毒设备等主要材料,应在集团规定与推荐的生产厂家和产品目录中进行选择采购供应,以保证施工质量第八款协同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职工进行技术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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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设备购置第十条设备的购置必须以满足需要为主要目标,各类参数的选用必须满足规范和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到安全、先进、经济。第十一条设备购置实行统一计划。集团内所有设备使用单位要逐级上报,由集团所属公司在每年十月底前向生产运营处提报下年购置计划,经审查批准后纳入集团下年度计划。第十二条如遇计划外购置,必须追加计划,由使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逐级审查、批准。否则不予办理。第十三条在选购主要设备时应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定期组织对设备生产厂家进行认定,确保设备安全、经济正常运转。第十四条自制设备,应组织管理、维修、运行等方面人员参加设计方案的研究,设备制成后,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存档。第四章设备安装及设备设施验收第十五条设备使用单位要对新购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检验测试,并填写设备安装验收单。如质量有问题,由订货部门向供货单位交涉处理。第十六条设备的随机工具和技术资料禁止私人占有,设备移交后,使用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