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对象严格按照扶贫对象申请、村民小组评议、村民委员会审查、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审批的程序进行识别,识别结果张榜公示有效后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加强管理,做到户有卡、村有册、镇有薄、县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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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扶贫对象的帮扶措施。根据识别出来的扶贫对象实际情况,按照以户为单位、扶贫资金封顶、一定三年的原则,落实帮扶措施。扶贫资金标准为400元年人,不发放现金,打卡到户,重点用于扶持以下项目。入股产业开发。对本人从事或土地参与由镇龙头企业或农村专业合作在本镇组织实施具有一定规模特色农业产业开发活动的,扶贫对象可以申请相应扶贫资金额度入股。贷款贴息。对有能力进行养殖等产业开发的扶贫对象,要以申请年2万元户以下的贴息贷款。生产资料补贴。扶贫对象从事种养业,根据其种养规模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扶贫资金。改善生活条件。扶贫对象进行改灶、改厨、改厕、改房、改水和沼气池建设等,提供相应扶持额度的建设材料。劳务技能培训。扶贫对象进行劳动力转移培训、实用技术培训、初、高中毕业生学历教育的,按省扶贫办有关规定进行适当补贴。互助资金贷款。扶贫对象所有村已开展互助资金试点的,根据扶贫对象的实际需要申请,优先发放贷款。五、工作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201X年4月3日到4月10日。召开镇村专题会议。利用标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让试点工作及相关政策家喻户晓。2、组织培训阶段。201X年4月11日到4月15日。由镇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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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镇、村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3、贫困人员识别建档阶段。201X年4月16日到5月16日。按试点工程程序和操作规程,组织力量进行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语言申请,经审批后进行电脑建档管理。4、落实帮扶措施阶段。201X年5月16日到7月16日。按照扶贫对象的申请,落实相应的扶持措施。5、总结验收阶段。201X年7月17日到8月16日。由镇两项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进行调查验收,整理、总结材料上报县扶贫办。乡镇扶贫实施方案篇三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方案》和《平邑县农村扶贫开发精准识别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法1、标准:按照山东省农村扶贫标准3000元的标准进行识别。2、规模:对10个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0的比例进行识别,非重点贫困村内的贫困人口按贫困发生率平均5的比例进行识别。3、做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