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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男女混住;10、民工宿舍务必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贴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12、民工宿舍通道必须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工地宿舍管理制度(三):工地宿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保证宿舍的安全、礼貌、整洁,使员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f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住宿员工。第三条职责部门公司员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职责包括员工宿舍人员出入手续状况登记、负责员工宿舍公共设施的购买、维护及统计报修,监督检查员工宿舍的各种安全、卫生状况。第二章入住与退房相关手续第四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及方式4、1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请住宿。4、2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住宿4、2、1患有传染病者。4、2、2有不良嗜好者。4、3不得携眷住宿。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第五条退宿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当日内到行政人事部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物,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保卫人员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如房间钥匙等移交手续,并于当日内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员监督下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f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条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条公司为每位员工配置床位一个,员工务必严格服从行政人事部的统一安排,不得私自随意调换房间、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则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状况除外的员工,公司将收回床位,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另行安排人员入住。
第八条宿舍评出宿舍长,负责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务必服从舍长的有关安排,不服从者将依规定处罚。
第九条员工不得于宿舍内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骂架或有伤风化之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户;在未受邀请或得到室员允许的状况下,不得私自进入他人宿舍或动用他人物品;违者一经发现以盗窃嫌疑论处,视情节轻重处理或交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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