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岗小学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现象越来越多,“留守流动儿童”这一特殊的未成年人群体随之出现。随着这个群体的逐步壮大,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问题已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以及全社会的关注。根据我校实际,结合我校留守流动儿童成长状况及实际需求,更好地发挥少先队组织的实践育人功能,深入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心理健康教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及措施。一、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保证“留守流动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有效地解决“留守流动儿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在学习上营造良好氛围,在生活上尽力排忧解难,在心理上积极正确指导,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适宜的成长环境,促使他们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工作目标1.建立“留守流动儿童”教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推动此项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留守流动儿童”生活、学习、思想和心理等状况,
f逐步建立和完善保护“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的制度和措施;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监护网络,努力营造“留守流动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保证我校“留守流动儿童”中的适龄儿童入学率、辍学率达到和控制在省定标准范围内。2.促进“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发展。重视“留守流动儿童”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开展关爱教育和精神抚慰活动,促进其身体、心理、品格健康成长。3.维护“留守流动儿童”的合法权益。大力宣传国家保护少年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留守流动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职责任务,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和方法。加强“留守流动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落实“留守流动儿童”的监护责任主体,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生活保障,确保“留守流动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具体工作1.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做好“留守流动儿童”教育和管理工作,关爱他们的健康成长,是贯彻《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基本要求,事关义务教育的普及与巩固,以及流动人口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我校要从全面提高民族素质,促进少
f年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大局出发,将该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专题部署,抓好落实。我校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