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司字20129号
2012年沁县司法行政基层工作要点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一年,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五年决战创一流”的一年,特别是2012年要召开党的十八大。坚持强本固基,基层为先,努力做好今年基层工作,意义十分重大。2012年司法行政基层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建设工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实现“五年决战创一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f一、加强建设,创新工作,深入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扎实开展1、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积极参与“社会矛盾化解体系”构建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各司法所要结合实际,大力探索人民调解方式和工作机制的创新。要积极探索运用新闻媒体、互联网络、通讯手段等宣传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特别是注重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创新成果和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2、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要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信访突出问题,涉农的矛盾纠纷,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排查、教育疏导、调处化解工作,努力预防和化解更多的矛盾纠纷。3、继续深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认真落实省厅、市局、县局《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的实施方案》,积极参加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继续做好“人民调解能手”典型案例、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工作,各司法所每月至少上报一个典型案例,一份先进事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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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根据县司法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沁司字【2011】10号),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建立工作场所,健全工作制度,全面推进调委会规范化建设。各司法所要在6月10日之前建立完善本辖区人民调解组织(包括人民调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