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的材料和项目应加以注明。7、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在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接受交底对象完成签字手续。8、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设计变更或其他更改施工工序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补充技术交底,并应有连续性。
五.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1、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现对在施工的各班组采用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f2、各专业工长在每天下班前,对在施工配备班组施工的全天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3、每周由专职质量员和技术人员、专业工长对各班组全周施工内容进行检查,并做记录。4、每月项目部根据专业工长日记录和专职质量员日周立即路对各施工班组进行评比,并进行打分制。5、各班组打分在90分以上做为奖励班组,8090分之间不奖不罚,80分以下班组做为罚款班组,并根据情况通知所在劳务公司和决定该班组留去。6、项目技术人员要在每个工序施工前向班组传达该工作内容的技术和安全交底。7、其班组在未按交底的情况下操作,出现质量问题,班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施工现场试验、测量设备和仪器管理检修制度
1、对购置的或自制的测量、试验设备,在使用前,应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并送国家授权的部门进行校准或检定。经校准或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现场计量员(兼)负责在“监视和测量装置台帐”上登记。校准或检定判为不合格的,坚决不予使用。2、对试验、测量装置周期的校准或检定,根据总公司技术处制定的“监视和测量装置周检计划表”,由计量员配合总公司负责实施,到期未校准或检定、以及校准、检定不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不准使用。计量员负责对周期检定结果进行登记。3、现场经检定合格的试验、测量装置,在试验、测量装置的适当部位粘贴相应的标签,并保护试验、测量装置的校准或检定状态标签。4、对于试验、测量装置,在使用前应进行自校准,填写相应的校准记录,具体执行公司《校准和检定规程》的规定。5、对实验上、测量装置应由专人保管并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6、试验、测量仪器闲置后需封存并在明显部位贴“封存:标记。
f7、使用者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或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搬运、维护和保存期间要严格遵守相应的规定,防止其损坏或失效。
七.原材料检验制度
针对本工程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制度:1、水泥检验施工现场专职试验工从现场来样中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为12,在监理见人送至检测中心实验室试验,代表批量最大不得大于100吨,同时供货单位提供水泥快测及28天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