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考核指标验收合格率(10分)序号12
20142015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要点大中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小型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贯彻落实国家和水利部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和文件要求,制定实施办法或转发文件考核内容按照水利部《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2015年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小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分值55评分标准□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未达到100的,扣5分。□小型水利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未达到98的,扣5分。□1未划分省、市、县各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扣3分。□2未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具体办法的,扣2分。□1未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质量规章制度的,扣3分。□2未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地方技术标准的,扣2分。□1未制定实施方案的,扣5分。□2实施方案可操作性不强的,扣2分。□3实施方案目标责任不明确的,扣1分。□1未建立考核制度的,扣5分。□2建立的考核制度内容不完善的,扣3分。□3建立了考核制度而未进行考核的,扣1分。□1设置的市(地)级质量监督机构数量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量比例小于70的,扣3分,大于70但小于90的,扣2分。□2设置的县(区)级质量监督机构数量与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数量比例小于50的,扣3分,大于50但小于80的,扣2分。□1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人员的,扣3分。□2省级质量监督机构监督人员数量、专业明显不满足监督工作需要的,扣2分。□3省级质量监督机构未配备专职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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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责任的意见》,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划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5督管理责任,制定质量与安全监督的具体办法。
4质量法治建设20分5
建立健全地方水利建设按照《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省级水行政主质量规章制度和技术标管部门应结合地方实际特点,建立健全地方水利建设质量规章制度和技术准体系标准体系。按照《贯彻质量发展纲要提升水利工程质量的实施意见》省级水行政主制定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管部门要按照《质量发展纲要》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纲要促进水利建设质量导和统筹协调,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发展实施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