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进行计量支付,每月的25日为计量支
付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乙方按照当期实
际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实物工程量,编制月计量支付申请表,报甲方施工技术部门和计划
经营部门审批。经甲方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后,作为中间计量的依据。经甲方
专业工程师和计量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量,甲方将不预计量和结算。
2、施工期间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当月计量总额的70。乙方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并交
甲方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造价的95。
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
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合同规定扣除的其他款项。
3、乙方应合理使用甲方拨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
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字的工资表复印一份
交到甲方财务部门。若乙方账目清晰,资金使用合理,无将本项目部资金挪作他用现象,
甲方将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按本条第2款规定的比例分期支付,否则按上述比例的
50拨付或不拨付工程款。
4、乙方按时完成分包工程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结算
资料。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完成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待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
f结算款后10日内,甲方将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应扣款项外的分包工程结算款支付给乙方。5、工程结算总价的5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年,乙方施工工程在质保期内无违约情况则于质保期到期后,质保金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一次性无息付清。6、乙方报送的结算金额必须真实准确,若乙方报送的结算总金额或结算单项金额超过最终审定金额的510,则甲方可按照超过部分的5%在结算金额中扣罚。7、乙方的工作未完就退场或达不到合同要求被勒令退场,按所完合格工程产值的90同乙方办理结算。第四条劳务分包工程的工期
1、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或以甲方下达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
3、在施工期间,如遇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签证确定,顺延工
程期限:
1、因自然灾害、社会事件或政府行为导致的不可抗力原因被迫停工:
2、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较大变化。
3、施工过程中连续48小时以上停电、停水。
4、由甲方签证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