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直属单位、区域公司、产业公司、直管企业统称二级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及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第三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系统内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第四条物资采购工作按照“计划统领、两级集中、三级采购、统一规则、分级管理”的管理方式,实行集团公司一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采购),二级单位二级物资集中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采购)和基层企业采购。第五条物资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进行阳光采购,注重维护企业利益和加强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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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的领导机构为采购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审定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二)审议年度采购计划,根据管理权限,审议或审定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范围内的采购结果;(三)指导、监督集团公司采购工作;(四)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采购管理中的重要事项提交集团公司决策会议审议。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部作为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履行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有关法律法规拟定集团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相关制度和标准化文件;(二)负责具体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例会(三)负责汇编年度物资集中采购需求计划,编制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招标文件的标准化工作,审定招标文件商务部分;(四)根据批准的年度和季、月度集中采购计划组织开展集团公司物资领域的集中采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根据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开展相关业务领域集中采购工作;(五)负责组建和管理物资招标评标专家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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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建立集团公司供应商评估管理体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