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包村、包点的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的立即向包村领导汇报。在巡查中,明确非法采煤窝点的土地户作为非法采煤窝点启封、反弹的监管责任人。玉马公路施工挖出的露头煤,实行施工标段、驻村工作队和村干部白天、晚上的巡查监管,由所在村作为民用煤供应给农户。对炸封、填封、砌封的非法采煤窝点实行登记、照相、立牌管理,并在标牌上标明“谁启封谁坐牢,监管责任人XXX”等字样,村村建立了台帐,做到了“严、硬、狠”。元月份,共填、炸、砌封非法采煤窝点老井口12口,处罚盗采国家煤炭资源行为人员3人因包保巡查工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有5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在道路交通安全方面。乡交管办配合县交警队、派出所坚持每天上路巡查,并建立巡查登记台账在电三轮车外部印上“严禁载人”字样加大对车辆超载和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违法载人的监
f管,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坚决禁止上路。在八道湾等危险路段设置永久性安全警示标志,树立路标牌11块,进行路检路查20次。
在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煤矿山和消防安全的管理方面。根据县的文件及会议精神,乡党委政府切实开展了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对煤矿企业、非煤矿山的民爆物品器材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对非法销售和制造土火炮业主给予严厉打击,对在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土火炮业主实行倒查制,对已取缔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和制造土火炮点进行定期复查对全乡人口密集的村寨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以排查重大火灾隐患、消防知识宣传为重点,预防各类火灾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截止1月31日,取缔土火炮制作点4个,销售点2个,销毁黑火药155公斤,共没收制造土火炮银粉35公斤,纸筒2100个,硫磺55公斤,土火炮30000余枚,刑事拘留3人。
在森林防火、供电安全方面。按照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用电安全的文件精神,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护林员、各村综合执勤队对全乡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全面巡逻,同时向群众进行宣传。供电所组织全体员工对全乡境内的高压、低压线路安全进行全面排查处理,确保农户用电安全。
危房校舍、食品卫生安全。结合本乡教育教学实际,两基办、各中小学组织开展学校危房校舍及防火设施安全检查食品药品领导小组对全乡的餐馆、饮食店、食品加工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春节期间安全。
在安全生产督查方面。全乡实行三级督查制,各包领导带领驻村干部对本村境内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乡安全执法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