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地域管辖表
纠纷类型
管辖法院
一般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没有办事
事诉讼
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
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
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
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同一诉讼有多个被告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
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
有管辖权。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
辖。
注意,合同履行地的判断规则: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
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
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
f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
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
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
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
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
的,从其约定。
5、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
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
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
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
从其约定。
特殊规定
1、与人身有关的纠纷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
f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被告被注销户籍的
原告、被告均被注销户籍
由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
一辖区的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
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
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
施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服指定监护或者变更监护关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系的案件
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
由未成人住所地、监护人住所地或者侵害行
为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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