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特别提示:1、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2、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不计复利。生源地贷款是指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目前,山西、内蒙古、吉林、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福建、河北等地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咨询具体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事宜。一、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二、贷款条件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三)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五)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六)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三、共同借款人条件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二)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可由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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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区);四、贷款用途生源地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五、贷款额度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不超过6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确定。六、贷款期限贷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