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试行
第1条为了规范出差管理,保障公司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增收节支,制订本办法。第2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除清欠和销售人员以外所有员工的差旅费报销。第3条公司对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公司将年度差旅费指标分解下达各部室,限额控制。第4条差旅费由各部室、自行控制使用,对超过预算指标的,在没有得到增加预算前,公司不予借支和报销,公司各级领导对此应严格控制。第5条职工因公出差,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由派差人签发“派差单”(一式二份一份用于借支,一份用于报销),注明出差任务、目的地、路线、人数(多人时注明负责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有权给下属派差,由派差人的上级批准。特殊情况下允许口头派差。第6条出差人员持经批准的“派差单”方能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第7条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写出“出差说明”,简述出差经过和每天的工作,贴附于报销单后,派差人、审批人凭此审批,由派差人注明“完成任
f务”、“部份完成任务”、“未完成任务”的评语,否则,不予报销。第8条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论是否借支差旅费,回公司20天内仍未报销的,除非董事长特别批准,财务部门不再办理报销,一切费用自理。已借支差旅费逾期未报的,从借款次日起按所借差旅费日千分之一收取资金占用费,并和借款额一起从工资中扣回。第9条报销单据使用《原始凭证粘贴单》,粘贴整齐,保证原始单据整洁、清楚,报销单据项目齐全,有涂改痕迹的按无效单据处理。第10条出差人员利用出差机会,就近办理私事的,得事先经派差人批准,而且时间不得超过两天。超过两天时,被批准超限的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办私事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一律自行负责,公司不给任何差旅费补助。第11条出差人员参加各种会议的会务费,有书面会议通知且通知中已注明会务费金额的,凭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与会通知报销,无书面会议通知的,凭公司副总经理在会务费发票上的签字报销。第12条出差人员应尽量自行到交通部门售票窗
f口购买车、船、机票,如委托中间机构购买的,其订票费每张不得高于20元,超过部份自行负担。第13条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通讯费、邮寄费不在差旅费中报销。第14条员工出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第15条出差到除株洲市市区和株洲县以外的地方,不管是在途中还是住地,一般地区为每人每天补助20元,发达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