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平台提供商可以将以上相关规章制度报送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备案。中国电子商务协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助企业完善相关制度。
f第七条运营管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以保证网络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提供必要及可靠的交易环境和交易服务,维护网络交易秩序。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将交易信息和交易情况在不违反隐私保护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系统设置告知交易当事人;妥善保管交易当事人提交的资料;按照约定为交易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通过技术或者其他手段阻碍交易当事人实施查询商品信息和自由选择商品等行为;不得采取胁迫、欺诈、贿赂或恶意串通等手段,促成交易或者阻止交易。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高度重视交易的安全性,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障交易的安全,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法律措施。在发现其交易平台上有违法行为时,应采取适当措施及时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网络交易平台如果只作为网络交易的信息传递渠道,责任承担以相应应尽义务范围为限。第八条信息监管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主动制作、复制、传播《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的有害信息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害信息、不良信息;应当监控用户发布的商品信息、公开论坛和用户反馈栏中的信息,对于知道或被告知存在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如有第三人主张网络交易平台中的信息或公开论坛、用户反馈等栏目中的信息侵犯其合法权益,在第三人提供其身份证明及事实证明的情况下,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当予以删除。第九条用户注册管理网络交易平台应要求交易当事人进行用户注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应在可行的范围内采取合理措施对用户注册信息真实性进行形式审查。网络交易平台可以根据交易记录设置系统本平台其他用户推荐信用度较高的交易者。对于交易当事人注册时提供的信息,在系统条件允许及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交易当事人有权进行查询、浏览和修改,网络交易平台提供商不得设置不合理的障碍。对于经过验证的用户信息,交易当事人如果需要修改,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第十条用户协议网络交易平台须制定自己的用户协议,确定与用户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在用户注册时,交易平台应当提供充分的机会使用户知悉并同意用户协议,并采用合理和显著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用户义务和责任条款,尤其是限制用户权利、加重义务的条款。经用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