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保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公司财产进行有效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通信信号工程中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损失的控制,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成绵乐铁路客运专线四电系统集成项目部(以下简称“OPM”)及各施工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工程保险的签订及办理第三条由OPM选定保险公司,签订框架协议,开展工程保险业务。建设单位有其他要求时另行商议。第四条OPM商务部负责办理工程保险,组织出险报案、保险索赔、责任认定等。第五条办理工程保险1、OPM商务部负责工程保险办理,由工程保险办理人员通知保险公司启动具体工程保险业务;2、OPM工程保险办理人员与框架协议中指定的保险公司洽谈工程保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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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具体内容,当所谈条款与框架协议有出入时,需报OPM经理审批;3、OPM支付保险费用,保管保单正本。
第三章工程保险出险的流程第四条保单生效后,组织各施工项目部进行保险培训,了解所上险种含义、出险报案流程、索赔资料提供等,工程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需要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保留培训记录。第五条出险报案1、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施工项目部为第一报案人,应同时向当地派出所、保险公司和OPM商务部报案,记录报案时间,拍摄现场录像或照片,实施必要的抢救,编写事故说明;2、OPM商务部接到报案后向OPM经理通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启动索赔程序。第六条索赔程序1、OPM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配合保险公司现场勘查;2、及时提交损失清单和索赔资料,按规定答复保险公司质疑;3、在索赔过程中与OPM经理保持联系,必要时请求法律援助;4、OPM按照保险协议内容,落实有关款项并用于受损财产的修复或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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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5、财产修复或重置,受损财产由原采购方负责采购,所需款项除保险公司预付赔款外,其余款项由采购人先行垫付,待责任界定和理赔完成后予以结算;
6、OPM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与保险公司谈判,签署《最终确认书》;7、在保险事故处理过程中由于过失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部分,由OPM商务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分析,确定责任归属,提出处理建议报OPM经理。OPM经理依据保险公司定责定损结果和OPM商务部对过失责任的处理建议做出最终处理决定。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OPM商务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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