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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加多宝之争案例分析法学
班级:法1222姓名:杨晓雨学号:2完成时间:20141012
【王老吉加多宝之争分析】
事件概述价值1080亿的“王老吉”商标合同争议案在历时380多日后最后以广药胜诉告终,鸿道将被停用“王老吉”商标。事件发展品牌起源清文宗咸丰二年(1851年),王泽邦将解暑之用的药方制成凉茶,称之为王老吉,防病保健。之后,因配方合乎药理,价钱公道,因而远近闻名。王老吉凉茶畅销两广,湖南、湖北、江西、上海等地。后来,王老吉第三代传人于香港设店,又在澳门开设分店,并将王老吉「杭线葫芦」的商标注册,成为第一个注册的华商商标1949年解放后,1956年国家实行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王老吉凉茶归入国有企业广州羊城药厂,隶属广药集团。问题产生1995年作为王老吉商标的持有者,广药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销售权租给了加多宝,而广药集团自己则生产绿色利乐包装的王老吉凉茶,也就是绿盒王老吉。1997年,广药集团又与加多宝的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2000年双方第二次签署合同,约定鸿道集团对王老吉商标的租赁期限至2010年5月2日到期。2001年至2003年期间,时任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先后收受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共计300万元港币。得到了两份宝贵的“协议”:广药集团允许鸿道集团将“红罐王老吉”的生产经营权延续到2020年,每年收取商标使用费约500万元。2004年广药集团下属企业王老吉药业推出了绿盒装王老吉,2011年11月,广药集团开始将王老吉的其他品类授权给其他企业。对此,加多宝发表声明,双方的矛盾开始公开化,并在2011年底诉诸于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事件结果
广药集团胜诉2012年5月10日晚间,广州药业在香港联合交易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2012年5月15日,广药集团赢得王老吉商标。
案例分析商标权是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的使用享有的支配权。随着商标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在市场竞争中地位的日益提高,商标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成为企业的灵魂。商标作为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信誉的载体,不仅能为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同时也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创造强势品牌奠定基础。因此,企业应加强商标管理,重视保护自己所享有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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