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远化肥有限公司
质
量
可
追
溯
f制
度
质量可追溯制度
为严格控制产品质量有效防止不合格品流到用户达到“生产有记录流向可追踪信息可查询质量可追溯”的目的特制定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制度如下
1、所有进厂原、辅材料必须经质检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2、不合格的原材料含辅料及包装材料应单独存放放不合格标识并做好记录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3、不合格的原材料含辅料及包装材料需要作让步接收时必须由质检部门同意并写出书面报告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并做好记录以便于产品质量的追溯。
4、生产过程拣选出的不合格品要单独存放做好标识和记录防止流入下道工序。
5、生产作业人员由车间实施分组编号从拣选、分装、封口、装箱等不同工序做好定人定岗并每天填报生产日报表。
6、装箱时为防止混装、错装每批次装好的产品必须在合格证上按上装箱人员编号以便质量追溯。
f7、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根据生产日报表及作业编号由质检部门划分责任后对责任人按规定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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