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农民工进城住房保障措施探讨
随着我县城镇化和工业园区的推进,如果在不及时着手解决进城农民工的住房问题,我县城镇将人满为患。结合我县实际,我局提出帮助解决农民工住房保障问题的工作措施如下:一、政府修建廉价住房和工租房在农民工聚居的地方,政府统一修建廉价住房和公租房,纳入构架直管公房管理,对于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规范农民工的管理,解决生产企业的后顾之忧,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不适为一条好路子。二、向农民工提供限价商品房为增加农民工家庭购买城镇房屋的能力,政府可以通过设置土地出让条件、设计规划条件,要求开发商开发“限价房”“限户型”、、“限购买对象”的经济适用房,开辟农民工购房“直通车”。其政策设置重点考虑以下因素:①购房对象,必须是在本县辖区内务工的农民工。户籍没有迁入就业地的外地农民工,只要达到一定务工年限(3年或5年以上),也可以视同本地农民工购买。城镇低收入户、住房困难户,符合政府设定条件的也可以购买。②农民工推出农村宅基地,经当地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优先供应“三限房”;③购买“三限房”的农民工,购房后到其他地区务工经商的,实际居住5年以上的,其住房可以上市出售,增值收益全部归农民工所有;实际居住不足5年转让的,转让方应按购房时市场价与限房价之差,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可在农民购买“三限房”合同中注明具体金额)。④出卖出租“三限房”后,再申购的,不予受理。⑤购买对象的资格
f审查、公示及后期监管,由政府组成专门班子或责成有关部门完成。三、放宽二手房交易政策在城镇务工的本县农村居民,再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房款再12万元以下的二手普通住房,再办理手续时,建议全免或减半征收税费。如果发生再次转让时在补交租费。四、用工单位加大对农民住房扶持力度农民工是企业的生力军,是企业财富的创造者。企业应千方百计解决好农民住房问题,让农民工全心全意、不遗余力地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具体的讲,企业应从以下方面做好农民工住房保障工作:①为农民工修建或租用安全、整洁、方便务工的住房;②企业难以提供统一住宿的,要为农民工发放住房补助,并落实措施保证农民工这笔钱专款专用;③全面落实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企业承担相应保障资金;④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农民工住房保障基金,履行企业应尽的义务。五、加快“农民转市民”的工作力度“进城就业的农民已经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