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按下列第项标准执行:(1)北京市地方标准
f(《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第十条工程验收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工程验收;(4)竣工验收。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
f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
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竣
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决算单》(附件五),结清尾款,
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其施工部分的水、
电隐蔽工程改造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
f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
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第种方式: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付款时间付款比例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签订合同当日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隐蔽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日内3
f3日内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工程进度过半竣工
3日内竣工验收通过
f(2)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支付方式:
。
112工程进度过半: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
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
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
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工程款全部结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