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组织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通过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22、施工日志应以单位工程为记载对象,从工程开工起至工程竣工止,按专业制定专人负责逐日记载,并保证内容真实、连续和完整。23、技术交底记录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专项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四新”技术交底和设计变更技术交底。24、施工资料必须使用原件;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使用原件的,应在复印件或抄件上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单位、经办人。2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技术部门负责人”和“质量部门负责人”栏内由公司技术部经理和公司质量保证部经理签字,或由其授权给相关人员签字。26、业主独立分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资料由该独立分包负责,所有签字由该独立分包单位人员填写,“施工单位”填写该独立分包,并有该单位填报相应的报审表,报监理单位审核。27、项目经理部自行分包的分部(项)工程,施工资料由该单位负责编制,施工单位填写为“中建一局五公司”,签字采取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相应人员双签形式,由该分包单位填报相应的报审表,经总承包项目总(主任)工程师签字后报监理单位审核。28、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前10天将项目施工资料报公司技术部、
f质量保证部进行核查、验收。29、项目资料员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各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的编制、整理、收集情况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及与工程进度同步。30、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应单独组卷的子分部工程有:有支护土方、地基(复合)、桩基、钢结构。31、预拌混凝土供应单位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有:预拌混凝土运输单、混凝土配合比单、预拌混凝土出厂合格证、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32、民用建筑工程用水泥应收集的资料有:水泥进场复试报告、水泥出厂合格证、水泥检测报告、水泥有害物检测报告。33、施工测量记录应收集整理的资料有工程定位测量记录、基槽验线、楼层平面放线记录、楼层标高抄测记录、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沉降观测记录;施工单位应在结构工程完成和工程竣工时,对建筑物垂直度和全高进行实测并记录,填写《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34、钢材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