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安小学教师笔记本电脑使用管理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校教师教育技术能力的提高,促进我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使我校教师的计算机应用水平与我校整体教育信息化发展速度相接轨,特制定以下教师笔记本电脑管理使用细则:1、笔记本电脑在协议期内是学校个人双方共有的固定资产,课任教师承担保管责任,教师不得将电脑外借他人,如有丢失需按购机时学校承担的实际价格赔偿。2、学校为教师配备的笔记本电脑供课任教师在学校的教育教学、教育科研、进修学习、交流讲学使用,不作他用。3、产品“三包”期间笔记本电脑由供应方负责维护保养,“三包”期过后由课任教师负责使用维护。因教师非正常使用的人为行为(包括非正常操作、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电压等)导致的损坏;因电脑经过非专业人员维护造成的损坏;教师使用非标准或未公开发行的软件造成的损坏,教师本人承担维修费用。4、使用中要经常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护理(如升级杀毒软件、定期杀毒、对笔记本电脑进行清洁等),教师要不断提高计算机的操作能力,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设备损坏。5、课任教师专用笔记本电脑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令、法规,严禁制作、拷贝、使用、传播、观看含有黄色淫秽和反动内容的程序、光盘、磁盘、网站、视频;严禁用于迷信、赌博、游戏、上
f网聊天;严禁在互联网上散发、传播无根据或未经证实的消息;教师未经学校批准,严禁擅自以班级、年级、学校等集体名义传播信息,如有发现,将取消其使用资格。6、课任教师要积极使用电脑备课、上课、办公及交流学习,对使用次数少或主要用于非本学科教学的课任教师学校有权追讨由学校承付的40的购机款。7、笔记本电脑属于贵重教学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依照注意事项和管理规定使用,注意清洁卫生,悉心爱护,禁止私自拆装,防火防盗,做好病毒及安全防护工作;注意易损、保质期短的硬件的使用保养。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电脑。如因未按要求使用或不正当操作等损坏笔记本电脑及其附件电源线、电池、光驱等,责任自负。8、学生一律不准使用课任教师的笔记本电脑,如特殊原因需使用教师电脑,教师必须在现场。9、课任教师若在笔记本电脑使用协议期内退休、调离学校,或不再上岗时,学校应视笔记本电脑使用情况索取学校承担的部分购机款。10、笔记本电脑主要用于教学工作,学校将每月统计、上报教师使用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11、学校安排专职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