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当地政府要逐步提高补贴社区工作经费的标准,管辖2500户以下的社区,每年补贴社区工作经费不低于2万元;管辖2500户以上的社区,每年补贴经费不低于3万元。按照居民自治、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体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有效。各级政府要确保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和工作经费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16、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严格执行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
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民发〔2005〕85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皖政〔2001〕34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基础建设切实解决“四有”问题的通知》(厅〔2003〕31号)的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建设各项优惠政策,要优先解决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警务室、图书阅览室、老年人和残疾人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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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作者:肖莉3_wj_zc_df_043_0
动室等活动用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社区工商工作站。各部门延伸到社区的工作全部纳入社区综合管理和服务范围,原则上不得在社区单独挂牌。要做好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社区工作和活动用房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7、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居民委员
会组织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社区民主选举产生。社区党务、劳动保障、民政、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专职工作者,由各区(市、县)按照有关政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原则上按照社区实际居住居民(含流动人口)每300户配置1名的要求配备。社区专职工作者在职期间实行统一的工资、奖金、社保制度。可根据不同情况将工资标准分为若干档次,社区专职工作者在职期间按照社保有关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生活待遇增长机制,其工资收入可依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和物价上涨水平等因素逐步提高,力争“十一五”期间逐步达到全省企事业单位职工年收入的平均水平。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的管理和考评,建立考核评议制度,根据年度考评结果实施奖惩。对于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戒勉,直至辞退或罢免。根据新形势下社区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加强对社区工作者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办事、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和发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