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议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相关“重大事项决议、关键干部任免、关键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需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制度(以下简科“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本中心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关键内容(一)重大事项决议凡包含本中心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工作人员切身利益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议范围,关键内容包含:1上级相关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和落实;2中心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重大问题;3整体工作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确实定;4财务年度预算调整;5包含本单位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方法制订;6工资、待遇、医保等包含全体工作人员事项;7重大人身伤亡、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处理;8中心领导班子认为应该集体研究决定其它关键问题。(二)关键人事任免
f1中层以上干部任免;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3领导班子工作分工。(三)关键项目安排1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2上级同意重大或集体考察学习活动项目经费支出;(四)大额度资金使用严格根据财政相关文件实施;二、集体决议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议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经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组员会讨论决定。以上会议依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能够邀请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二)民主决议程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议之前,要经过必需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统计,采取民主集中标准,做出决议。三、集体决议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标准,充足听取和会人员意见,确保决议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f(二)经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班子组员会议如有重大议题或关键人事任免,出席人数需达成应出席人数23,会议方可举行。
(四)集体决议议决事项,通常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标准。会议表决事项,重大议题或关键人事任免事项表决,以赞成票超出应到会人数23为经过。
(五)会议决定事项,应明确落实部门和责任人。(六)“三重一大”事项决议情况,包含决议参与人、决议事项、决议过程、决议结论等,要以会议通知、议程、统计、决定等形式留下文字性资料,并存档备查。四、“三重一大”事项决议实施(一)组织实施经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决定事项,由领导班子组员根据分工组织实施;班子组员会议做出决定,由班子组员根据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私自改变或拒绝实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