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DQ:建筑电气工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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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
卷
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印
f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质(2002)332号
关于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
南京市建委、建工局,各市建设局,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2001)及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统一、规范、完整,我厅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组织编制了《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工程中统一使用。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印发的《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废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组织监理(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认真学习掌握《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表格中的签字者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签字,并对签字的内容负责。
二、以收集、整理、填写该资料时,必须与施工工序同步,以保证其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工程抽查、核查资料过程中应认真把关,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应予以查处。
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由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统一印刷。四、在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时,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反映。
f二○○二年十月二十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使用说明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各专业规范,促进和帮助施工企业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使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我站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有关专业规范编制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全套共8个分册。本册是建筑电气部分,另7册分别是土建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桩基部分、玻璃幕墙部分、钢结构部分和通风空调及电梯部分。现将使用中应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资料的收集(一)分项工程检验批
1、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在班组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企业专职质检员根据国家专业规范中南海相应条款在下道工序施工前进行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并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人员)确认。
2、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按下列要求填写:①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中“主控项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