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社团管理章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中央对全国高等院校学生社团管理的要求,规范学生社团的建设工作,促进学生社团的发展,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结合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第二条学生社团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活跃校园文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第三条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是我校各级学生社团的登记管理机关,经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批准,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是负责直接管理和监督学生社团事务的学生组织。第四条本管理章程由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会制定,经与各社团磋商、修改并报校团委批准后颁布。
第二章学生社团
一、学生社团的章程第五条学生社团必须依照本条例和学生社团联合会其他规定制定社团章程。社团章程对社团及其成员具有约束力。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章程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社团的名称;2、学生社团的性质和宗旨;3、理事会的产生程序和职权范围;4、社团的管理制度;5、社团活动经费的来源及管理办法;6、社团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章程的修改程序等其他有关事项。第七条学生社团章程的产生及修改,必须经学生会批准后方可生效。第八条各社团的章程不得与本章程有抵触,否则视为无效并以本章程为准。二、学生社团的成立第九条申报学生社团的基本条件:1、有正确的指导思想、明确的专业范围和活动方针;2、有固定的社团名称和基本的理事会;
f3、申报社团的主要成立者不得少于五人,主要成立者构成社团理事会暨社团成立筹备组并专门负责申报事宜;4、申报社团的活动内容与发展方向不得与现有社团的重复或相互包含。第十条学生社团的成立审批程序需按《福州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社团管理章程》严格执行。第十一第十一条通过申报审批的学生社团于结果公布之日起,正式成为校级学生社团,接受学生会的领导、管理与监督。三、学生社团的注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登记成立的校级学生社团在每学期初须到学生会进行例行注册,未在学生会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中止。第十三第十三条学生社团注册时应填写“社团资料”、“社长资料”、申请书并提交以下书面材料:1、社团本学期工作计划;2、社团本学期经费预算;3、社团的理事会成员名单;4、其他变更情况。第十四第十四条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