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项目
资金申请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f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高技〔2015〕1303号)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着力提高“互联网”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我委决定组织实施“互联网”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构建“互联网”领域创新网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专项总体思路围绕落实“互联网”行动,以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为着力点,按照坚持问题导向、融合发展、全面提升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领域技术创新平台,构建支撑“互联网”行动实施的创新网络,加快“互联网”融合技术率先在相关领域的深度应用,为推动我国新经济发展汇聚新动能。专项目标未来2-3年,建成一批“互联网”领域创新平台,为“互联网”领域相关技术创新提供支撑和服务。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着力点,通过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领域的技术创新平台,集聚整合创新资源,加强产学研用结合,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并实现产业化,促进“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为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动力支撑。具体要求(一)请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
f(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4号)、《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4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实施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包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和申报工作。(二)主管部门应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好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和备案工作(暂不需提供落实环评、节能、土地等建设条件的相关文件),并对其真实性予以确认。同一法人单位可选择其中1个实验室方向进行申报;同一主管部门对同一实验室方向,择优选择1个项目单位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申请单位应承诺予以配套资金或政策支持,保障实验室建设和运行所需费用,促进相关产业的创新和发展。(三)为构建创新网络,申报单位需承诺,若通过评审成为以上“互联网”领域创新平台的承担单位,将参与构建创新网络,以加强创新平台之间的协同。(四)项目申报方案需充分体现产学研用等单位的紧密结合,并进行多个单位实质性联合共建(联合共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建设内容和地点应相对集中;鼓励工程实验室建立技术成果应用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