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时,方法学研究偏重于验证国家标准中的检测方法和条件是否适用,重点考察方法的专属性和准确度。如方法学研究结果显示方法不适用,应首先分析原因,通过调整处方工艺等以使方法适用;在原因无法确认的一些极端条件下,才考虑建立新的检测方法,但新方法首先要按照化学药物质量控制研究相关指导原则进行研究,还需通过比较研究证实与原方法具有同等的控制程度。因此,原则上不要更换已有的国家药品标准的色谱条件。当分离度达不到时,可适当调整流动相的比例。讨论:在前期的处方筛选中,质量标准并没有真正建立,最终确定的质量标准可能不一样。这种情况下,认为处方筛选的数据仍然可以放入申报资料中,这和处方筛选的目的并不背离,同时也反映出质量研究的开展过程。②出具三批小试样品的检验报告书。2)系统的方法学验证:在初步验证的基础上,需对质量标准进行系统的方法学验证。方法学验证所用样品应采用中试产品。验证项目(品种及剂型不同检测项目不同):性状;鉴别理化鉴别和光谱鉴别;一般检查项(按中国药典制剂通则);微生度检测(需进行完整的方法学验证试验);溶出度,有些可以和含量一起验证;有关物质(需进行完整的方法学验证试验);含量测定(需进行完整的方法学验证试验)、卫生学方法学验证。其中重点是有关物质和含量的方法学验证。有关物质验证的内容有:系统适用性:取样品,按照有关物质供试品浓度配制溶液,进样,记录图谱。理论板数应符合规定,分离度应大于20或符合规定、拖尾因子应0812或符合规定。有已知杂质并且杂质对照品可获得的:配制6份相同浓度的杂质溶液进行分析,该杂质峰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20,保留时间的相对标准差应不大于10。另外,理论板数应符合规定,分离度应大于20或符合规定、拖尾因子应0812或符合规定。专属性:空白溶剂干扰试验、空白辅料试验、强制降解试验(高温、强光、强氧化、强酸、强碱等)、已知杂质定位试验、峰纯度检查(二极管阵列检测、质谱检测)。检测限与定量限:一般采用信噪比法。有已知杂质并且杂质对照品可得的,须用已知杂质对照品同时做。信噪比10:1,为定量限;信噪比为3:1,为检测限。线性关系试验:至少要做五个浓度,如60、80、100、120、140(相对于自身对照浓度)的系列溶液。取该系列溶液进样,记录色谱图,计算回归方程。
f若有已知杂质并且杂质对照品可得的,则取已知杂质对照品另作线性关系试验,供试品中已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