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应缴纳的出资款项,并将货币资金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中。
3、乙方应及时、有效的提供为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所需要的全部文件材料。
4、乙方成为公司股东后,应按公司通知及时参加股东大会。5、乙方有义务主动向公司做出投资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性、其本身及企业入股情况、关联企业向境内金融机构投资入股情况,以及所持股份与比例、其本身与公司不发生关联交易关系和提供资料真实性等情况,向公司提供和出具书面声明。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股东义务。第八条、股份转让:1、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不得退股,经股东会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依法转让、继承或赠与。2、股东转让其持有股份时,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应取得监管部门的同意。第九条股利分配:一、股利分配及数额:1、公司股东大会将依据经营业绩、资本充足率、现金流量、财务状况、业务开展状况和发展前景、股东利益等进行股利分配的法定和监管限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决定是否分配股利及具体数额。2、公司所有股东均享有同等的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取股利的权利(即“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二、利润分配顺序:公司产生例如的总体分配顺序为:缴纳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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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准备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支付股利。第十条违约责任:1、乙方如有未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出资的,则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协
议,甲方有权单方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乙方所出投资金额的100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乙方未出资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乙方签订出资额追究违约责任。
2、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乙方单方终止本协议,甲方有权书面决定取消乙方的股东资格,乙方所出投资金额的100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1、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双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2、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变更、修改或解除本协议中任何条款;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议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订之前,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4、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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