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20141018
家庭装饰施工合同
工程地点:甲方:乙方:
广饶xxxxxxx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f甲方(委托方):姓名:电话:乙方(被委托方):电话:
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全国室内装饰行业家庭装饰管理办法》以及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的特点,就甲方将家庭居室装饰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发包给乙方有关事宜,为明确双方的义务与经济责任,同意签定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居室规格室
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
2、施工范围、施工图纸、工艺做法及质量说明(详见附件一)。
3、委托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限期为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5、工程造价(大写)
元,RBM
主材造价(大写)
元,RBM
总造价(大写)
元,RBM
(详见附件二:工程报价单、主材报价单)。
二、工程质量与检查验收
1、本工程以双方签字认可的施工图纸、工艺做法说明、设计变更等内容作为进行质量检查
与验收的依据。
2、工程质量标准双方同意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住宅装饰装
修验收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执行。
3、施工过程中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检查验收手续。甲方如不按时参加验收
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三、工程变更
f1、施工过程中,甲乙如有特殊要求,或提出设计修改意见或增减工程项目时,应提前与设计师协商一致,同时,调整相关费用,订立工程变更单(附件四),双方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凡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2、工程增减项按公司统一报价收费,并与中期款一起结算;中期后的增减项,再签署变更单并交纳增项费用后,乙方再进行施工。3、工程减项不能超过合同总造价的10,超过部分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减项金额的20作为材料、人员的损失调整费。4、中期后增项必须先付清增项的费用在进行施工。四材料、设备的供应1、本工程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若由于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规格差异以及供应不及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凡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主材明细单(详见附件三)中详细注明品牌、型号、规格等级,经甲方签字认可,并作为合同附件。如实际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