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49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410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f411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412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413凡外来施工单位必须签定并执行甲乙双方安全合同书,双方签字后生效。5施工前安全要求51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52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53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5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55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全技术部门备案。56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6施工单位安全管理61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和甲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1)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后,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2)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3)严格执行《厂区动火审批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动
f火证只能用于一处。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动火人要与动火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4)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5)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r